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分公司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吗,以及分公司员工是否属于总公司人员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法律解答概览:
我国劳动法主体上的适用范围中的用人单位主要是指哪些单位
我国劳动法主体上的适用范围中的用人单位主要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中所提到的用人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中国境内的企业单位,包括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即事业单位中的民办事业单位,如出版社、医院和其他。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包括哪些 用人单位主要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用人资格的其他劳动组织,在一定情况下还包括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
用人单位一般分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1、前三年在分子公司签订的合同还算不算《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的:在同一...
在同一公司签十年劳动合同之后可以签长期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虽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这两部法律似乎很容易区分,但从字面上可以得出劳动合同法和合同法都是合同相关的法律,劳动合同法是合同的一部分等结论。 但是,两者的关系并不简单,很难从字面上理解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的关系。
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作为民间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聘用的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从劳动法的角度来讲,现在企业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了,员工都受劳动法的保护,也视情况而定,若是在试用期,要等试用期过了才是。
而劳动合同法仅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履行等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事项作出规定。不是一样的,是两部不同的法律。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双方仍未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应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有法律效力吗?
是的,继续有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定的劳动合同失去效力。
单位更名前以原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原来的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已经生效的,原单位只是变更了单位名称等,按照规定原合同由新的单位 继承 且履行。
双方以上是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的回答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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