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交通事故鉴定伤残要什么手续_车祸伤残鉴定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车祸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2.车祸伤残鉴定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证明
4.想做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车祸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车祸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车祸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或户口本;2、交通事故认定书;3、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证、出院小结等;4、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等。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二、超载发生车祸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超载发生车祸保险理赔需要以下材料: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这些材料的出具是为了以防有人骗保的情形出现,同时也是为了了解该事故的发生是不是属于承保的范围。因为有很多机动车保险里面有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如允许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被保险车辆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该事故的损害不予赔偿;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公信力的机构,所以保险公司能够比较好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
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车祸伤残鉴定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法律主观:
伤者应携带: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 交通事故认定书 ; 8、 交通事故伤者 身份证或户口本; 9、 伤残鉴定委托书 (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 做伤残鉴定 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到 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法医的指示进行鉴定。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证明
车祸伤残鉴定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具体如下:
1、被鉴定人(伤者)携带上述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护理费用等相关项目的鉴定;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关于鉴定收费,鉴定费用一般是由当事人先行垫付,索赔时可要求对方支付该鉴定费用;
4、等待鉴定结果。
什么情况下有权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具体如下:
1、出现交通事故,收集证据时,交警有权扣留车辆,但交警无权“因无法达成调解”为由,扣押车辆。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检查,收集证据;因检测、检验、技术鉴定等收集证据的需要,经县级以上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综上所述,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想做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需要哪些证件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 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 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 10 级,从第 I 级 (100%) 到第 X 级 (10%) ,每级相差 10% 。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 1 、 身份证 ( 无身份证的带 户口 本 ) 2 、委托鉴定书 ( 律师事务所 或交通队出具 ) 3 、 交通事故认定 书 4 、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 、 X 光片、 CT 光片及报告单 6 、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 伤残鉴定 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 法院 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 公司 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二、注意事项 1 、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 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 2 、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 CT 、 X 片及诊断报告 ; 3 、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 4 、对被 抚养 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 户籍 证明 ; 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 5 、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 6 、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法律依据 《 司法鉴定 程序通则》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一条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二条 司法鉴定结论应当由本机构内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复核。复核人对鉴定结论承担 连带责任 。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 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证件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 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1、医疗终结后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鉴定费;
3、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4、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一.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7.如果是交通事故还应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除委托书和影像学片子外,其他全部准备复印件即可。
二.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
申请伤残鉴定最多不超过二十天。申请伤残鉴定的时候,一般指的是治疗结束之后,并且这里的治疗终结不代表着一定已经完全康复了,而是伤情已经稳定下来,再继续进行治疗已经是没有意义的。个人申请伤残鉴定是没有期限的限制的,但是应该注意不要超过一年的诉讼的时效。起诉之后通过法院的申请和鉴定的,一般情况之下应该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三.伤残鉴定多久出结果
伤残鉴定六十天能出结果。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及时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时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自最终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