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户口认定_在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中,如何区分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有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交通事故赔偿跟户口有关系吗2.在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中,如何区分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有没有法律依据
3.交通事故死亡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赔偿一样吗
4.2023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吗
5.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区分,到底怎么区分?
交通事故赔偿跟户口有关系吗
有关系,因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但是就算受害者的户口在农村,但是受害者本人却长期都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话,民事赔偿标准也只能按照城市户口来计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在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中,如何区分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有没有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不是按户籍所在地理赔标准进行理赔,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收入或者消费水平计算。赔偿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赔偿一样吗
认定标准是:以“居民”为认定标准。而并非简单的以户口本上标注的户口性质来简单的区分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
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023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吗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问题上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没有任何的区别,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相关规定,民事赔偿得根据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来确定赔偿基数,即便受害者是农村户口,但长期在城市工作的情况下,必须要按照城镇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区分,到底怎么区分?
2023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分农村和城镇户口的主要的区别在于赔偿的基数不同,法律上对死亡赔偿的计算公式都是一样的,但不同的上年度平均收入对于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是不同的,所以赔偿情况不同。
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2、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遭遇车祸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统一,不再有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之分了。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改革人身损害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各省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
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人民网——遭遇车祸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统一
睢宁县政府——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