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交通事故瘫痪多少时间可以鉴定_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2.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3.交通事故鉴定平残时机是多久
4.发生交通事故后多长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是多久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需要根据伤情情况进行决定:
(1)如果公安机关委托具有鉴定机构鉴定的,鉴定的期限一般是30日,最长不超过60日;
(2)如果由当事人自行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以下: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的检查报告;
3、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4、制作有关的事故评定书,并应有评定人员的签名;
5、若是有多个机构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鉴定,一般会采用级别较高的机构鉴定出来的结论作为结果。
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多久可以做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三十天内可以做。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伤如何做伤残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规定如下: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交通事故鉴定平残时机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1、交通事故一般情形下,是在交通事故受伤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为出院后三个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出车祸后怎么做伤残鉴定?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后多长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
1.交通事故鉴定和伤残评定需要多长时间?
每个条件不一样,鉴定时间也不一样。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3.2条规定:“鉴定时间应当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者伤害确实造成的并发症的治疗结束为依据。”第2.7条规定,治疗结束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认可的稳定临床效果。由于损伤部位和性质的不同,“治疗结束”的时间也不同。详情如下(仅供参考):
1.基于原发性损伤后果的伤残评定应在损伤1~3个月后进行,如组织、器官和肢体缺损、器官切除修复、颅骨、颌骨、肋骨缺损、牙齿缺失等。
2.对于影响外观、遗留听力视力障碍、组织器官畸形、脊柱骨折者,应在伤后3~6个月进行。
3.残肢功能障碍应在伤后6~9个月治疗。
4.对于颅脑损伤后的精神缺陷和精神障碍、颅脑损伤引起的癫痫、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碍、神经损伤引起的肢体瘫痪等应在伤后6~12个月进行。
对于受伤者来说,由事故或加重症状引起的原有伤害不应作为评估机会的限制条件。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1.伤残鉴定的时间以事故直接造成的损伤或者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治疗结束为准。
2.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与驾驶证网络事务所协商向驾驶证网络代理人咨询赔偿,也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双方的调解也可以委托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进行。
(3)交通事故中个人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并由办案人签字的残疾鉴定申请书;
2.受伤初期及治疗后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CT、X线及诊断报告;
3.向治疗医院借阅、复印相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鉴定被扶养人工作能力时,还应当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说明;
5.鉴定应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确诊并发症治疗结束为依据。治疗尚未结束,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载明;
6.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支付规定的鉴定费。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针对事故中受重伤的人会选择的方式。只有有了合法的伤残评定结果,他们才能得到更好的赔偿。所以在申请鉴定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时间,在我们的病情基本恢复之后再去做,这样鉴定的结果才会更加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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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多长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三十天。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伤残鉴定的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自行委托。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出车祸后怎么做伤残鉴定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