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交通事故无牌无证法律责任_交通事故无牌无证承担多少责任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无牌无证被追尾承担多少责任2.交通事故无牌无证承担多少责任
无牌无证被追尾承担多少责任
两车追尾,前车无过错的,后车一定是主责或者全责。他无照驾驶受无照驾驶的处罚跟事故没关系,无证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另外一个问题,应当接受无证驾驶的处罚,即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以扣押其车辆,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是因为前车加塞或者突然停车、变道等情况导致的追尾,那么交警会根据两车的实际责任大小进行划分。前车同样需要接受无证驾驶的处罚。
总而言之,只要无牌无证驾驶不是造成追尾事故的原因,在划分追尾责任的时候就不会因为前车无证驾驶而加大责任;但是无牌无证驾驶人需要就这一违章行为单独承担违法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9、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无牌无证承担多少责任
1、无牌无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依照事故认定书协商赔偿事宜。
无证无牌车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一样的,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确定双方损失承担分配比例,各自承担赔偿责任。
无牌照机动车肯定无保险,因此在事故应由本方车辆承担的赔偿责任完全由个人承担。交警在处理完事故后,可以就无牌照对车主和驾驶员进行处罚,罚款200元,记12分,无交强险的处交强险保费两倍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双方都未违反交通规则,则看事故地点:打个比方,如果你在绿灯后驾驶车辆正常过马路,在过马路到一半时,被对方撞到,对方可能是黄灯抢行(并不违法的),在路口的尾段撞到你的话(如果双方车辆类型一样)那么对方是主责,如对方是非机动车辆。只是过马路被你撞到,那么反之,你是主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法律分析:无证无牌的车上路的行为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应承担行政责任。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