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交通事故没标志_施工未设警示标志,出了交通事故车祸谁赔偿?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交通事故没标志2.施工未设警示标志,出了交通事故车祸谁赔偿?
3.在十字路口没有标志标线同向车发生刮碰。为什么两车是同责
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也没有让行标志的话。那就要用让右原则来划分责任。你是由南向北对方是由东向西。那么对方在你的右侧,你要让对方先行。当你的车辆进入路口以后你就要注意观察右侧有没有车如果有的话你必须停车让行。否则发生事故。你至少要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根据你的描述。对方有超速行为的话如果能确定那么你就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对方有酒后驾驶的问题交警会另行处罚。按照你描述的你都到路口中间了。对方才从那边驶过来的话。你应该迅速就过去了。就不应该发生事故。因此,这个事故你还是没有注意。礼让右侧的车辆。
施工未设警示标志,出了交通事故车祸谁赔偿?
施工未设警示标志出了车祸由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明确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相关单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十字路口没有标志标线同向车发生刮碰。为什么两车是同责
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二条,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九条,为保障公路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公路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在公路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公路养护车辆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对公路养护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影响车辆、行人通行时,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巴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速较快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一方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4、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宽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的,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6、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