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交通事故死亡最重要原因颅脑损伤_颅脑损伤包括什么颅脑损伤是什么造成的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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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死亡最重要原因颅脑损伤2.颅脑损伤包括什么 颅脑损伤是什么造成的
3.交警提醒开车需注意
4.交通事故尸检颅脑损伤死亡
马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4)株县法刑初字第12号
公诉机关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马某某,男,1960年2月29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湘潭县人,初中文化,务农,住湖南省湘潭县。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3年7月19日被株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8月2日被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3年8月3日被株洲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株洲县看守所。
株洲县人民检察院以株县检公刑诉(2013)14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于2013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刘雅玲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曾宪文、何学知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书记员谭明明担任记录。公诉机关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谭飞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株洲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8月,马某某从株洲县古岳峰人尹某乙手上转买湘02-E0386号大中型拖拉机,转买后,马某某只办理了2010年的车辆年检,之后一直未办理年检手续,车况不良,被告人马某某明知该车制动不符合安全要求仍然一直驾驶。2012年6月5日上午,被告人马某某驾驶湘02-E0386号大中型拖拉机从株洲县王十万乡往株洲县古岳峰镇方向行驶,8时40分许,途径株洲县古岳峰镇洪宜村路段,在绕驶道路前方坑洼路段,在道路左侧行驶的过程中,遇见尹某某(未带安全头帽)驾驶湘B9E830二轮摩托车从相对方向驶来,马某某当时虽踩刹车但因制动力不足,未能减速靠右行驶,导致两车相撞,加之尹某某驾驶摩托车未带安全头帽,当场造成尹某某头部受伤及两车部分损坏,尹某某当即被送往株洲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多次开颅手术,于2012年7月29日出院回家治疗,至2013年1月11日尹某某死亡。
2012年6月8日经株洲县机动车技术检测中心对马某某驾驶的湘02-E0386号大中型拖拉机进行车辆技术检验:该车一、二轴制动均不符合GB21861-200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关于制动力性能要求。2012年6月20日经株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马某某驾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之规定,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2013年2月19日经湖南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尹某某死亡原因因为交通事故致颅脑损坏后引起重度营养不良合并肺部感染,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2013年9月25日经株洲中正司法鉴定所鉴定,被鉴定人尹某某在生命存续期间颅脑损伤是重伤。2013年12月20日经株洲中正司法鉴定所鉴定,尹某某死亡原因与本次交通事故所致颅脑损伤后引起重度营养不良和并发症,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损伤与死亡有完全参与度。
案发后,被告人马某某在支付18500元的医药费之后,一直外逃,2013年4月16日被株洲县公安局网上追逃,至2013年7月19日被抓获归案。
该院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马某某户籍资料;2、证人证言;3、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4司法鉴定意见书等书证;5、被告人的供述及辩解。该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明知是制动力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仍然驾驶,造成他人重伤,之后又逃避救治义务,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马某某对株洲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
经审理查明,2009年8月,马某某从株洲县古岳峰人尹某乙手上转买湘02-E0386号大中型拖拉机,转买后,马某某只办理了2010年的车辆年检,之后一直未办理年检手续,车况不良,被告人马某某明知该车制动不符合安全要求仍然一直驾驶。2012年6月5日上午,被告人马某某驾驶湘02-E0386号大中型拖拉机从株洲县王十万乡往株洲县古岳峰镇方向行驶,8时40分许,途径株洲县古岳峰镇洪宜村路段,在绕驶道路前方坑洼路段,在道路左侧行驶的过程中,遇见尹某某(未带安全头帽)驾驶湘B9E830二轮摩托车从相对方向驶来,马某某当时虽踩刹车但因制动力不足,未能减速靠右行驶,导致两车相撞,加之尹某某驾驶摩托车未带安全头帽,当场造成尹某某头部受伤及两车部分损坏,尹某某当即被送往株洲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多次开颅手续,于2012年7月29日出院回家治疗,至2013年1月11日尹某某死亡。
2012年6月8日经株洲县机动车技术检测中心对马某某驾驶的湘02-E0386号大中型拖拉机进行车辆技术检验:该车一、二轴制动均不符合GB21861-200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关于制动力性能要求。2012年6月20日经株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马某某驾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之规定,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2013年2月19日经湖南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尹某某死亡原因因为交通事故致颅脑损坏后引起重度营养不良合并肺部感染,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2013年9月25日经株洲中正司法鉴定所鉴定,被鉴定人尹某某在生命存续期间颅脑损伤是重伤。2013年12月20日经株洲中正司法鉴定所鉴定,尹某某死亡原因与本次交通事故所致颅脑损伤后引起重度营养不良和并发症,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损伤与死亡有完全参与度。
案发后,被告人马某某在支付18500元的医药费之后,一直外逃,2013年4月16日被株洲县公安局网上追逃,至2013年7月19日被抓获归案。
另查明,被告人马某某与被害人家属于2014年3月20日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人马某某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78500元(包含已支付的18500元医药费,余款60000于2014年3月20日已全部支付)。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过庭审质证,并且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予以证明:
1.证人杨后君、楚光亮、符平良的证言,证明事故发生经过情况。
2.证人尹某乙的证言,证明2009年8月其将湘02-E0386号大中型拖拉机转卖给马某某的事实。
3.证人唐某某的证言,证明被害人尹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马某某支付18500元治疗费的事实。
4.证人万某的证言,证明交通事故损伤引起尹某某系列的继发性病变,导致尹某某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交通事故损伤是尹某某死亡的根本原因。
5.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事故现场图、道路交通事故照片,证明本次事故现场情况。
6.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肇事车辆痕迹检验,证明事故车辆情况。
7.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证明此次事故经过、原因及被告人马某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8.病历资料,证明被害人尹某某的病情。
9.株洲中正司法鉴定所(2013)法鉴字第145号、183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尹某某生命存续期间颅脑损伤是重伤范围,尹某某死亡原因与本次事故所致颅脑损伤后引起重度营养不良和并发症,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损伤与死亡有完全参与度。
10.湖南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尹某某死亡原因为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后引起重度营养不良合并肺部感染,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11.抓获经过,证明被告人马某某被抓获情况。
12.刑事和解申请书、和解协议书、收条,证明2014年3月20日被告人马某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6万元给被害人家属的事实。
13.户籍证明,证明被告人马某某的基本情况。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明知是制动力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仍然驾驶,造成他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马某某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马某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马某某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据此,对被告人马某某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七十六条、第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马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被告人马某某应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持刑事判决书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同时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报到。)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刘雅玲
人民陪审员 曾宪文
人民陪审员 何学知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谭明明
附:所引用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颅脑损伤包括什么 颅脑损伤是什么造成的
和平时期颅脑损伤的常见原因为交通事故、高处坠落、失足跌倒、工伤事故和火器伤;偶见难产和产钳引起的婴儿颅脑损伤。战时导致颅脑损伤的主要原因包括房屋或工事倒塌、爆炸性武器形成高压冲击波的冲击。
交警提醒开车需注意
1 颅脑损伤包括什么
颅脑损伤按解剖部位分为头皮损伤、颅骨的损伤,还有大脑的损伤,头皮损伤我们常见的就头皮血肿,头皮撕脱伤,挫裂伤,颅骨骨折的话常见的有颅底骨折、颅盖骨的性状骨折、凹陷性骨折,大脑损伤就包括有脑震荡、脑挫裂伤、脑干损伤,还有弥散性轴索损伤等。
2 颅脑损伤是什么造成的颅脑损伤常见的原因,在平时和战争的时候比较常见,平时的话主要是因为交通事故、坠落、跌倒所引起的。战争的时候多是由于火器伤引起的。颅脑损伤又分为直接性损伤和间接性损伤两种,直接性损伤是由暴力直接作用于头部引起的损伤。另一种就是间接性损伤,是暴力作用于身体的其他部位,然后传导至头部所造成的损伤。无论是什么原因引起的颅脑损伤,都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尽早及时地就医。
3 颅脑损伤严重吗颅脑损伤的分型有四种,轻型损伤就比较轻微,但是中重型以上都是损伤比较严重的。轻型主要是损伤昏迷时间在三十分钟以内,主要包括一些单纯的脑震荡。中型是指昏迷在十二小时以内,伴有神经系统阳性体征,主要是一些轻度的脑挫裂伤。重型是伤后昏迷在十二小时以上,意识逐渐加重或者是再次出现昏迷,主要指那些脑挫裂伤、脑干损伤、颅内血肿。特重型就是脑原发性的损伤,伤后昏迷去大脑强直或者伴有休克,多脏器的损伤,晚期有脑疝,生命体征严重紊乱,甚至危及生命。
4 颅脑损伤的护理措施颅脑损伤的护理措施,主要讲重度颅脑损伤的护理措施:
第一个就是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意识瞳孔的变化,因为意识的变化跟颅脑损伤的轻重是密切相关的,瞳孔的变化可以观察到是否有脑疝形成,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手术或处理。
第二个就是体位,体位一般将床头抬高十五到三十度,有利于静脉回流,减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
第三个就是吸痰,一般颅脑损伤出现昏迷的病人,他往往会出现舌后坠,然后容易窒息,还有坠积性肺炎的发生,因此护理上我们要及时吸痰,还有协助病人翻身拍背,帮助痰液排出,保持呼吸道的通畅,预防肺部感染的发生。第四个就是尿路感染,积极预防尿路感染,因为昏迷的病人昏迷的时间长,留置尿管,所以要经常进行会阴护理,还有冲洗膀胱。
第四点就是压疮,就叫压疮的护理,定时翻身拍背,然后在骨头部位垫气圈,减少受压的部位,还有出汗多的患者经常更换衣服、床单,保持衣物的平整干燥。第五点就是消化道的护理,一般来说我们昏迷三天以上的患者都给予鼻饲,鼻饲要注意给予能量、蛋白、维生素,低脂肪、易消化的流质食物,每次进食一般是两百到四百毫升,注意进食的温度。
第五个就是口腔护理,长期昏迷的患者我们一般要进行口腔护理,保持口腔的清洁,预防口腔感染的发生。第六个就是输液的处理,我们进行输液的时候不能速度太快,否则容易引起肺水肿和脑水肿。第七就是长期昏迷卧床的病人,我们可以早期指导患者家属,给患者进行按摩,进行肢体的被动活动,促进肢体的循环,增加肌肉张力,有条件可以请康复科介入进行床边早期康复,预防相关的并发症。
交通事故尸检颅脑损伤死亡
交警开车要注意。
当公路旅行成为一种时尚时,它告诉骑手们,当危险发生时,保持可控的速度是唯一的救命稻草。这是一位吐血的高速交警的救命建议。凡是经常跑高速,开车、坐车的同胞,一定要看!
第一,停,停还是停?
我想在前面说最重要的事情。高速公路驾驶最大的恐惧是什么?停车!在高速交通流中,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道路被堵和停车,最可怕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在这里,我想重点谈谈小型车。遇到这种情况,小型车的司机发现前面的路被堵了,他必须马上从后视镜里看到有没有大货车跟着你。如果有,他必须提前减速,打开双闪灯提醒后车注意,给后车足够的距离和时间减速。如果后面的车不停地对你按喇叭或者闪灯,相信我,他一定是拦不住车的,你必须加速钻到紧急停车道!即使它刮伤了你的车。
每年!我们每年都会遇到几次这样的事故:因为堵车,车停在大车后面等待放行,结果后面的大车撞上了,后面大车的车头撞上了前面大车的车尾!车在哪里?!二,三,四,五!车里有多少人只是几条命!几毫米厚的拉杆箱在几十或几百吨的重量冲击下比纸还薄!不要迷信你开的是什么车,也不要觉得安全。我见过被拉开压缩后只有一米长的红旗车,被压成铁皮的面包车,被困在火里的人扭曲的身影和嚎叫,只有两指宽的人头。你可能会问,为什么后面的大车不停?相信我,不是他不想停车,他太想停车了!但是你见过一辆卡车载着九吨却拉着五十吨吗?你见过19吨但90吨的油轮吗?你见过核负荷30吨但实载130吨的巨无霸吗?看路上的大卡车。十辆卡车中有九辆半多少有些超载。不超就不盈利。不超过就赔钱!这远不是交警一个人能解决的问题。万一遇到情况,尤其是下坡路,即使你把一百头牛绑在后面,也拦不住这些大半挂车!这里就不提了。仍然有必要建议所有被堵在路上的小型汽车司机。停好车后,即使外面有刀,也要全部离开车,迅速向马路上移动,直到你的车后面有七八辆以上的大车,再回到你的车上!为什么要等七八辆车?2006年,我有一个记录,一辆车连续撞了十三辆车。我们大队没有人能打破它。你想成为哪辆车?如果实在不行,从紧急停车道往前走。走了两三百米后,找空腾出停车车道。我宁愿让交警罚你200元,这比命还便宜!在这里,是同一句话:紧急停车道是生命通道!你的逃生路线!
二、穿刺的处理
说到车辆爆胎,在高速行驶时,汽车爆胎造成的后果,尤其是前轮爆胎,远比大汽车爆胎造成的后果严重。虽然爆胎是不可预知的,但我们在事故处理中经常会发现一个现象:如果左前轮爆胎导致车辆失控撞上护栏,往往会撞上右护栏,反之亦然。原因是由于轮胎直径和摩擦系数的不同,车辆行驶轨迹会偏向爆胎方向,左前轮向左爆胎,右前轮向右爆胎。然而,当驾驶员校正方向时,指向性能反映在轮胎爆裂的车辆的迟缓性上。此外,爆胎引发的恐慌往往会导致过度修正,人为加剧车辆失控,导致左前轮爆胎反而撞上右护栏,甚至连续撞了左护栏几次。
正确的做法是,首先要抓牢方向,无论车辆前方偏向哪个方向,都要给出一个固定的修正角度(与你的实际速度有关)并保持用力,同时不要紧急制动,因为此时车辆的制动能力在垂直线上是不平衡的,这样可以控制减速行为,并努力保持原有的行驶轨迹,禁止通过按压方向来进行修正。
第三,超速
众所周知,超速行驶的危害,无论是本地还是高速,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如果你以100KM/h的速度开车,假设你身高170CM,从眼睛发现情况到大脑做出判断的时间,生理反应时间约为1.7S,然后体现在刹车上。这时,你的车已经行驶了47.2米40米的距离!它将包含多少无助的生命!以前查限速70KM/H,一辆车跑203km/h,看照片都说司机迟早要报销。这是他的生命,掌握在他手中,其他人对此无能为力。关于超速,我只有两个词:一个是九大灾难迅速发生。一句话是不要迷信好车往往有些人迷信自己的车好,性能好,但人生面前人人平等。我们有宝马745、保时捷卡宴和S80。不管我们的欧洲车是什么,只要发生超速事故,我们就应该死而复生,不能有任何拖延。
我国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为120公里/小时,这是安全法规中写入的法定最高时速。这不是空穴来风。根据国外数据,如果车速超过160公里/小时的汽车发生爆胎事故,无论你系不系安全带,驾乘人员的死亡率都是100%!记住,不是50%,不是99%,而是100%!告诉那些喜欢一上高速就踩油门到底的司机,祈祷你们的轮胎安全完好。
四.开车前的安全检查
还是爆胎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偶然的因素。你说你是新车?我们手里有一辆新车爆胎不到5000公里。至于车型,这里我就不多说了,不过可以透露一下,是一家公司最常见的家用车,10万左右。出门前除了检查轮胎,还有机油问题、润滑油问题、冷却液问题,甚至雨刮器和玻璃水都要仔细检查。我们有一次下班的时候把雨刮器弄坏了,碰巧左边下雨,那天正好是雨夹雪。你可以想象我们是怎么走了几十公里才到家的!我不忍回头,这是高速公路,绕村找不到路。好在我们熟悉路况,开着双闪灯和警示灯之类的,歪着脖子贴着路。如果是别人,要么吃亏,要么轻易脱险。到家后,我检查了车辆。原来雨刮器连杆少了一颗螺丝,不到一毛钱的维修费用造成了多大的麻烦和隐患!
五、公路标线、标志和警告
相信很多经常走高速公路的司机朋友都会发现,高速公路沿线不时有警示牌和警示灯。以前不上高速的时候不在乎这些事情,只是工作了几年才深深的感受到,然后隔请在事故多发路段小心驾驶。在路上看到类似的警示标志时,一定要有意识地降低车速,保持车距,做好应急准备。
6.尽量避免晚上开车。
在中国目前的现实情况下,这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夜间行驶的大货车数量远远超过白天行驶在道路上的大货车数量。这里只说大货车,白天和晚上的比例可以达到1:5甚至更高。夜间巡逻时,左侧有白光,右侧有红光,一侧没有视线。这一度让我们困惑。白天视野好,车流量小。为什么晚上那么多卡车出门?以至于我们经常为了警察熬通宵。后来和司机聊天了解到,白天要装卸货物,修理车辆,做事要找人,最重要的是,路政、超限、交警白天都在路上,晚上开车麻烦就更少了!因此,在晚上,各种事故频繁发生。作为汽车的驾驶员和乘客,他们在交通流量大、密度高的夜间行驶,并且奔跑不开心其次,重要的是,大部分整天忙碌的大车司机都有疲劳驾驶的嫌疑,更有驾照不一致、违规驾驶等。,这对行车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而且大车座位高,高速路中央隔离护栏挡不住对面来的一堆灯。大车司机几乎是在半刺眼的状态下行驶。你愿意一路上和这样的司机一起骑车吗?
七、超车多功能闪灯提醒。
高速公路又快又吵,你根本听不到喇叭前的汽车声。超车时切换闪灯提醒对方更有用。而且,当你发现行车道上有两辆以上的大货车时,超车时,要提防后面的大货车突然变道超车。如果你当时碰巧跑在他旁边,你真的会听天由命。相信我,那些变道超车的大货车,如果在变道前看后视镜,有一半是阿弥陀佛,更别说你是小轿车,不容易被发现,开得更快。而且夜间超车时,不要一直使用远光灯。当你距离被追车辆尾部两三百米时,最好切入近光,让前车更好地判断你和他的距离,以免误判。要知道,让其他车辆在路上看得更清楚,和你们能否看清楚对方一样重要。
说起这个,我觉得城市里经常有摩托车和机动车晚上不开灯或者遇到远光灯。他们以为自己能看清楚路和其他车,但别人能看清楚吗?那些人自私,不体谅人,我一直鄙视他们。
8.非紧急情况下不要占用紧急停车道。
紧急停车车道,顾名思义,就是只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车道。
九.保护现场,确保安全
我大队管辖的高速公路段约170公里。随着人员的增加,为了快速出警(有时可能早十分钟就能救一条人命),我们分成了两个事故派出所,每个都有自己的一段,但仅此而已。在我们自己的辖区内旅游需要两三个小时。有时候经常会收到这样的事故报警:双方发生简单的刮擦或追尾,但事实没有争议,没有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很小,车辆可以移动。但是,不管我们在电话里怎么劝,双方就是不肯把车辆挪到路边!确保我们去现场。摄影只有这样,我才会愿意动火车!七八十公里!每小时最早要40分钟!有时候,为了几百块钱的损失,两辆车横穿马路,堵车,结果堵了十几公里的路!
遇到这样的司机,我就打他的心!为了自己的一点点利益,你不听交警的劝告,一意孤行。如果你的车停在路上导致第二次事故怎么办?如果你的车辆滞留在路上,造成后面交通堵塞,造成事故怎么办?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再发生一起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肯定会比你的小事故更大。届时,如果后续事故的当事人起诉你,虽然你可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你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高速公路上发生轻微财产损失的事故,如无人员伤亡,双方对原因无异议,且车辆具有移动性,必须将车辆移至应急停车车道停车。现在几乎所有的人都有带摄像功能的手机,在动火车之前,可以用自己的手机拍两张原景照片。别担心,如果你遇到这样的问题&其他;移动站点,高速发生事故交警不会麻烦你的!
X.事故发生后
当然,我前面说的只是一个简单的小财务损失事故。如果您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甚至伤亡事故,您不得移动现场(抢救伤员除外)。这个时候,涉及到两件重要的事情:设置警示牌和报警。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移动的,必须在事故现场距离来车方向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人员转移至高速公路护栏外。记住:一定是150米以外。如果因为你设置的警示牌达不到这个距离而发生第二次事故,那么我们的事故民警一定会在第二次事故中给你分配责任,至少是次要的甚至是同等的!不幸的是,根据我在高速公路上几年的实践,没有一方会愿意放弃把警示标志设置到位,如果能把标志设置在车后50米,我印象深刻!
我还记得去年夏天的午夜,我和队里的一位老同志回单位巡逻的时候,发现下坡车道对面的那一半刚好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两辆大货车的四五方刚好好像什么都没发生或者摔倒或者躺在事故现场后面的路上,吓得我们赶紧催促,把人从护栏里赶了出来,前后才三五分钟,然后又有一辆大货车驶过了人刚刚躺着的路,在我眼前三四米的距离撞上了事故现场!当时腿说不软不假。如果我们没有在路上相遇,而是在接到当事人报警电话时才出现,那么后面这四五个人就不会有了!当然,如果你的车辆没有三角警示牌或锥形桶,也可以借用五颜六色的旅行包、油桶甚至路边的树枝,但不要搬石头!那自然就变了!
说到报警,经常会有人在出事后给老婆孩子打电话,第二个给朋友打电话,第三个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当他们想到报警的时候,距离事故发生已经快一个小时了!如果发生第二次这样的事故,我很抱歉,但是你也要为第二次事故承担法律责任!事故发生后,设置警示标志,将人移出道路,及时报警,缺一不可。如果任何一个环节的不规范加剧了事故的后果或者直接导致了第二次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别担心,保险公司的报警时间限制在48小时,即使你第二天就能报案,为什么要避开危险现场的重要事情?
十一、不要在高速公路上乱扔垃圾,行人不要上高速公路。
这两者相辅相成。你为什么不明白?在这里,每天都有路外的村民在路上捡空饮料瓶,但他们不可能全部抓到。如果你从这一头把他扔出去拐个弯,他又会从那一头上路,直接导致一个后果:我们大队每年都有三五例不明尸体,说是不明尸体,因为现场没有事故车辆,有的大货车根本不知道晚上怎么抓伤或者撞到行人,现场只有不完全碾压。至于每年受伤致残的案例,原因是你扔出窗外的饮料瓶砸了交通,这还是小事。我相信你被砸了也不会幸免。当你摇下车窗扔掉垃圾,就相当于用那些小瓶子换来了一种不富裕但新鲜的生活。你用心承受吗?
过往的乘客朋友们,不要再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或搭便车了!路上有人捡瓶子和煤块。当高速机动车撞到人体时,人真的会崩溃!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冬夜的一点钟,当我在路上遇到一具无头尸体的时候,老王在当地的停尸房里拿着他发现的一个女人的头朝我的相机走去。一开始,我们怀疑是谋杀。县市法医和刑警队联合尸检后,最终确认人体背后受到巨大撞击,导致颈部撕裂,飞出100多米远。收费站的监控显示,她真的是一个人踩上了高速,没有人知道她要干什么。至于路上多次被多辆车碾压的尸体,我见过很多,我们经常用铁锹和麻袋来收集他们的尸体。你想象不到一个人的尸体散落在10X80M的路上是什么感觉,你感受不到新鲜破碎的尸体的味道,这是你在大自然中永远闻不到的,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又闻到了!
十二、安全带确保安全
在高速公路上,后座的人必须系安全带!这个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
我亲眼看到一辆越野车高速行驶...司机没事,因为他系了安全带...后座上的两个女孩被扔了出去...当场死亡!太KB了!现在,只要上了高速,我一定要强制车上所有人系好安全带!
这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公司很多朋友不认同的问题。然而,在高速公路上,系不系安全带会对事故后果产生很大影响。2007年,我在事故中,记得至少有两起单侧用车导致的致命事故是因为没有系安全带,其中一起是帕萨特自倾,车内只有一名驾驶员。如果他系了安全带,我个人认为最多是轻伤,法医鉴定他死于颈椎骨折,都是翻车时身体活动不受限制造成的。第二个也是车侧。高速行驶时,前轮爆胎导致汽车失控,多次撞上道路护栏。有两个司机和乘客。司机系了安全带,毫发无伤,副驾驶上的乘客因为没系安全带,躺在斜倚的座椅上,从后挡风玻璃被甩出车外摔死。
十三.无论是在高速上还是在城市里,尽量不要说话。
十四.其他人
我没想到这篇即席文章会写得这么多。最后,我有几个简单的实践经验想告诉高速公路上的朋友们:
1.我乘客座位上的朋友,最安全的座位是司机后面的座位。相信我,在紧急情况下,司机躲避自己是一种本能的潜意识行为。你和他的上下级的关系,感情甚至家庭纽带在这里都没用。如果您是在后排卧铺上休息的长途客车乘客,也请选择将头转向驾驶员。你宁愿失去一条腿还是。A头?这不是可有可无的话题!
2.交通事故最常见的死亡原因是颅脑损伤、胸腹脏器损伤、失血过多和休克死亡。因此,除非你有专业的医学知识,否则最好不要在没有确认受伤的情况下轻易移动受伤的人,否则,他折断的肋骨可能就在你的帮助在被插入心脏或动脉之前。如果伤者四肢大量出血,可以在靠近心端的出血肢体关节上方系鞋带或皮带止血,及时报警,这才是最重要的。
3.在高速公路上,所有异常行驶情况下,双闪灯都要及时打开!包括停车、前方堵路施工、单向放行、前方事故、进入雾区等。
4.在高速公路上造成重大事故的驾驶员驾驶经验一般为6&mdash八年了!相信我,你没有看错,这个数据从市到省到全国都是一致的,原因你当然可以理解。熟能生巧,熟能生巧!
5.永远把和你一起在路上行驶的其他机动车当作菜鸟,不要把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交到别人手里。
6.上高速之前要规划好路线,尽可能了解沿途路况,给车辆加满油,保持手机的电量和费用充足,不然就被困在荒野里了,真是天上无处可去!
7.(新增,谢谢大家)有时候高速超车道会关闭一段时间工作。这时,他们会放置一些连续的三角形路障。如果速度太快,就不可能减速。而且旁边车道有车的时候,一定要握紧方向盘,打一下,慢慢刹车,但是如果在地板上转弯或者刹车,就完了。
8.还有一个题外话。现在高速公路的平均数量是50条。60公里外将设置服务区或停车区。当您的车辆遇到小故障或您很着急时,请坚持到服务区解决。毕竟你的车辆无论是停在应急停车车道还是拓宽车道,不仅会对你和他人造成安全隐患,还会给有预谋或者夜间到处乱跑的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9.汽车的颜色和安全性也有一定的关系。安全性比较高的颜色是白色和银灰色,黑色的车最多,但也是最不安全的。安全带很重要,但应该配备安全头枕。否则,没有安全带的人会被扔出去。最常见的损伤是颅脑损伤。有安全带没有安全头枕,就是颈椎骨折&hellip&hellip
10.最后一个愚蠢的提示:报警电话永远是110!不要给区号加前缀!
每当你想起一句话:一个好的司机不是他的驾驶技术有多好,而是他脑子里是否有安全感。不管你是否开车,你都应该知道这一点,因为你的生命只有一次!
百万购车补贴
法律分析:关于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要是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有保险的话,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另外,不同的保险,赔偿的范围会有所不同,因此保险赔付会和保险险种有关系。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