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垫钱吗_出车祸可以让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全险撞人了需要垫付吗2.出车祸可以让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吗
3.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要垫付医疗费用吗
4.发生车祸能不能先找保险公司垫付
全险撞人了需要垫付吗
法律分析:一般不需要垫付的,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人会前往处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出车祸可以让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吗
交通事故理赔自己先垫付保险公司是赔付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或者事故责任认定方垫付,但应当以不影响医疗情况为原则,保险公司凭交警部门出具的《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划款救治医院帐户,申请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时,最高垫付金额通常为1万元,后期可以通过司法机关的判决来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一、发生交通事故报保险,一般不需要自己先垫付。如果有以下情形的,保险公司应当垫付抢救费用: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如果车子被追尾对方全责,自己是不需要报保险的。由全责方告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定损后给予赔偿,如对方没有保险,由全责方自己负责全部赔偿。
二、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的流程: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要垫付医疗费用吗
出车祸可以让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会垫付伤者的医疗费,但确实无力垫付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交通事故责任书下来了,在证明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预知医药费。
车辆保险有哪些
1、交强险,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对第三方的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
2、第三者责任险,包括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
3、车辆损失险,包括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碰撞或翻车等事故造成的损失;被保险车辆周围的火灾或爆炸对车辆造成的损失;被保险车辆遭受自然灾害、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被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车祸能不能先找保险公司垫付
根据《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 的。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 受害人赔偿 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先垫付医疗费。
保险公司垫付车祸医疗费的条件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
(二)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三)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其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四)如无人预付费用,医疗单位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另外,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尸条件的医疗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也应当接受代存。公安机关应该协助上述单位代收回抢救治疗费用和尸体存放费用。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认为无保留必要的,应当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死者亲属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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