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交通事故摩托追尾轿车_轿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与赔偿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摩托车追尾汽车谁的责任2.轿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与赔偿
3.摩托车追尾小车摩托车受伤谁的责任
4.十字路口摩托车和汽车相撞怎么划分责任
摩托车追尾汽车谁的责任
1.摩托车追尾谁负责?
摩托车被汽车、摩托车追尾一般是摩托车70%的责任。
追尾责任分析:
1.前车正常行驶时,由于车速过快,注意力不集中,后车冲上来造成追尾。后车将承担全部责任。
2.在道路上行驶时,前车突然倒车造成的追尾。前车负全责。因错过转弯路口而在道路上强行倒车,往往因后车反应慢而导致追尾。如果后车速度过快,非常容易造成车毁人亡。
3.目前汽车在斜坡上行驶时突然死亡,未能及时拉手刹或踩刹车。3.当后车靠得很近时,很容易打滑和追尾。也有可能是新手在斜坡上堵车,由于斜坡起步操作不当,汽车打滑碰撞。
4.如果在正常道路上停车导致追尾,前方车辆将承担全部责任。
在正常道路上停车非常容易导致追尾事故,尤其是在车速较快的路段和高速公路上。如果因为汽车故障被迫在路上停车,也请在车后放置三角警示牌,开启双闪灯。
二、如何应对汽车追尾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时,车辆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向执勤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的目击者和其他知情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报告。
(4)事故发生后,应连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扩大警示距离,必要时应迅速报警。
(五)事故双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码、保险凭证号码、碰撞地点,并共同签字后,自行离开现场协商损害赔偿。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有争议的,应当及时报警。
发生追尾事故后,其实当事人不应该过多地停留在事故现场。在对现场给予适当保护后,要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尤其是高速公路上发生追尾事故时,更要尽快转移到安全的地方,避免再次发生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失。至于追尾的责任,公安交警大队还是划分确定的。
轿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与赔偿
法律分析:汽车被摩托车追尾,一般都是摩托车70%的责任。但如果是汽车刹车灯本身不亮,责任就在前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摩托车追尾小车摩托车受伤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轿车和摩托车相撞,轿车买了全保,摩托车没有保险赔偿方式如下:
一、赔偿责任划分。
按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赔偿在交警划分事故责任后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被保险人有责任的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无责任的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如仍有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各自由商业险或自行承担。
二、保险赔偿问题。
1、轿车购买了全保。属于交强险赔偿额度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额度内赔偿,不足部分属于对方损失的,由商业三者险赔偿;不足部分属于自身损失的,由车损险和车上人员险赔偿。
2、摩托车未购买保险。未购买保险不改变赔偿责任,凡是属于己方赔偿责任,均须本人自负。
三、行政处罚
无保险可以处交强险保费2倍罚款,扣留机动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十字路口摩托车和汽车相撞怎么划分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依据案情具体分析,前车正常行驶摩托车追尾的后车全责,如果为前车违反交通道路行驶规则,后方正常行驶前车全责,如果两车都有违规行为,责任按比例划分。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字路口摩托车和汽车相撞,交警到现场进行勘测调查之后会根据事故双方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全责、主次责和同等责任。
具体如下:
1、如果摩托车无证驾驶,那么摩托车承担主要责任;
2、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路口,那么另外一方很可能次责;
3、如果小车和自己的车都在同一个车道,这里就要看谁能证明对方超车。看谁能证明。谁超车谁全责;
4、小车轮子有没有压线,如果对方的轮子压线,则对方全责;
5、如果对方的轮子没有压线,那么自己的车把超过车道线。摩托车属于越线行驶,摩托车全责;
6、如果不好确认责任,那么就根据交警制定的责任认定书进行划分责任。
十字路口摩托车和汽车相撞的处理流程如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应限于车辆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必须有一方为车辆,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而飞机、轮船、火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以及行人与行人之间在行走中发生碰撞就不能算是交通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法律所规定的道路上。在非道路上发生的事故不适用道路事故的有关规定;
3、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发生,这种后果不包括间接的损害后果,且为物质损失。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的发生,就不能形成交通事故。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没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事故不在其调整的范围内;
4、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因为过错或者意外,不能为故意行为。这是因为事故本身包含非故意的要求,如果为故意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就将构成犯罪,不适用交通事故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