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安徽省合肥市劳动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合肥劳动法咨询电话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法律解答概览:
合肥市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1、第十条 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第三章 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录用职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应与被录用的职工协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经市、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鉴证。
3、第十一条 企业招用工人,应当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并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签定劳动合同。第十二条 企业招用工人,应当在城镇招收。
4、合同制工作人员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77号文件和国务院令第99号的规定,通过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所使用的职工。包括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单位的全部职工。
5、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 第二条 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6、6年 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宣布从1986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合肥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1、截至2021年,合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人民币(不含社保和公积金等福利),按照全日制在岗8小时计算,时薪为12元人民币。
2、法律主观:自2018年从11月1日起,合肥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分别上调至:1550元、1380元、1280元、1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步上调,分别为:18元、16元、15元、14元。
3、年合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元。
4、您好,根据《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办法》,合肥市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250元,每日75元,每小时38元。
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分别为:20元、18元、17元、16元。
合肥市劳动用工条例(2018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法律主观:自2018年从11月1日起,合肥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分别上调至:1550元、1380元、1280元、1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步上调,分别为:18元、16元、15元、14元。
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合肥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1、具体如下:公司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辞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非过失性辞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过失性辞退,公司不需要赔偿。
2、如果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如下:若员工存在过错的,则可以不赔偿;若员工不存在过错的,则按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3、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4、辞退员工n+1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6、经济补偿金是因为他人违约而需要进行的补偿,在满足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进行补偿。《劳动法》中没有关于辞退员工补偿标准的规定,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在《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规定。
安徽省合肥市劳动法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合肥劳动法咨询电话、安徽省合肥市劳动法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